D 1 第 1 天 上海浦东/转机/斯德哥尔摩
早餐:自理 中餐:自理 晚餐:自理
飞机上
SK998 2300/0615+1(周247)+SK1418 0905/1020或EK303 2300/0520+1+EK157 0820/1240
集合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,办理登机手续后搭乘国际航班前往斯德哥尔摩。
D 2 第 2 天 斯德哥尔摩/基律纳
早餐:自理 中餐:自理 晚餐:有
特色旅馆
SK1044 1630/1810 (周7)或SK1044 1810/1950(周4)
航班抵达斯德哥尔摩安排市内观光,后转机飞往阿比斯库国家深林公园所在的极光之都-基律纳,专车前往探访艺术建筑瑞典冰酒店,并到林深处邂逅野生麋鹿,体验冰河时代极光营地,在极夜中体验丰富的冰雪活动,等待极光的降临。
D 3 第 3 天 基律纳- Kurravaara湖区营地
早餐:有 中餐:有 晚餐:有
特色旅馆
早餐后由基律纳酒店乘车出发前往位于阿比斯库极光保护区的“起点营地”(Start Base)-库拉瓦湖畔(Kurravaara湖区),到此车辆已无法前往,我们将乘坐雪地摩托及雪橇或皮划艇,前往阿比斯库保护区(Abisko)极光营地,体验真正的极地生活。在冰天雪地中畅玩雪地摩托、野外桑拿、冰上垂钓等项目,晚上入住当地特色雪地小木屋,与当地萨米人一起砍材,取水,生火做饭,准备萨米人传统晚餐,随时欣赏极光的到来。
D 4 第 4 天 基律纳一佩罗(芬兰)
早餐:有 中餐:有 晚餐:有
特色旅馆
早上在营地享用自己动手的丛林烧烤后,在萨米人向导的带领下到冰上上进行垂钓(根据冰面硬度决定),还将安排雪地探险、分组体验雪鞋及越野滑雪等项目,然后乘坐雪橇或雪地摩托驶出营地。随后前往位于芬兰佩罗的Torne河畔,这里是芬兰传统篝火极光桑拿营地,我们将在这里点燃篝火,体验独具特色的芬兰传统桑拿,等待极光大面积爆发。
D 5 第 5 天 佩罗-罗瓦涅米-吕勒奥
早餐:有 中餐:有 晚餐:有
特色旅馆
早餐后从佩罗出发前往圣诞老人村所在地罗瓦涅米,我们将一整天停留在圣诞老人村, 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童话般的景致、近距离接触圣诞老人的驯鹿,还可以与圣诞老人合影留念,并且邮寄圣诞专属邮票和明信片。在结束了与圣诞老人的亲密接触后,离开北极圈前往瑞典北部第二大城市吕勒奧,到达后参观吕勒奥海港城。
D 6 第 6 天 吕勒奧-于默奧
早餐:有 中餐:有 晚餐:有
特色旅馆
早餐后出发前往波的尼亚湾的终年冰冻海港,参加勇者挑战一破冰轮及冰浮体验活动。破冰轮破开厚厚的冰面,我们将穿上特质的服装,跳入冰冷的海水中,不过不用担心,特制服装会保证你在海水中也能保持正常的体感温度。冰浮体验结束后,我们将乘车到达于默奧,在这里您游览于默奥海滩及城市公园,这里的午夜后会有极光爆发的可能。
D 7 第 7 天 于默奥/斯德哥尔摩
早餐:有 中餐:有 晚餐:有
四星酒店
SK2027 1255/1355或 SK035 1605/1710或SK037 1800/1905 或SK2031 2020/2125
早餐后参观于默奥古城,感受这座高纬度大学城的书香气息。随后前往机场飞往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。
D 8 第 8 天 斯德哥尔摩/转机/上海浦东
早餐:有 中餐:自理 晚餐:自理
飞机上
SK1407 1510/1620(周136)+SK997 1900/1355+1或EK158 1430/0010+1+EK302 0310/1505
早餐后前往机场搭乘航班返回国门,结束此次与众不同的北欧极光之旅,但愿此次旅行让你终生难忘。
D 9 第 9 天 上海浦东
早餐:自理 中餐:自理 晚餐:自理
温暖的家
航班抵达上海,祝福大家身体健康。
【本行程表内容及所使用饭店视航空班次与宾馆的确认,敝公司保留前后调整之权利,以出发前说明会为准,若遇特殊情况或其它不可抗拒之因素以及船、交通阻塞、观光点休假,本公司保有变更班机、行程及同等饭店之权利与义务,不便之处,尚祈见谅。】
包含申根签证费
特别提醒:
◎极光属于自然现象,不能保证能看得到;
◎当地因宗教以及天气会临时更改或调整行程,请大家配合;
◎很多景点和博物馆会因政府或其他原因关闭,届时替换其他景点或退费;
◎导游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,但不得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;
◎行程中宗教教堂或广场驻地,会不定期的举行宗教活动,如遇此情况,原定内观的将改为外观;
◎境外请注意人身安全并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;
◎公共场合及酒店房间内禁止吸烟,否则将会被罚款;
◎执行中央文明办、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的《中国公民出国(境)旅游文明行为指南》,在境外遵守当地法律法规。
旅行社违约:
行程前30日至15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2%;
行程前14日至7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5%;
行程前6日至4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10%;
行程前3日至1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15%;
行程开始当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 20%。
旅游者违约:
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,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:
行程前30日至15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70%;
行程前14日至7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80%;
行程前6日至4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90%;
行程前3日至1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100%;
行程开始当日,支付订单总费用的 100%。
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,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。